%@LANGUAGE="JAVASCRIPT" CODEPAGE="93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已于2001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并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2001年12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 法释 〔2001〕33号)
一、当事人举证
二、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三、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
四、质证
五、证据的审核认定
六、其他
Copyright ©2004 北京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