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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有线电视节目供片工作的若干问题的通知
广社发字11996)80号

   一、各广播电视厅(局)要进一步加强对统一供片工作的领导,没有供片机构的要尽快建立;已经建立供片机构的,要进一步健全制度,疏通供片渠道,重点抓好境外影视剧的统一供片管理,对那些存在职能不清、违规违纪供片或常年不开展工作等问题的供片机构,所在广播电视厅(局)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供片机构进行调整和充实。

   二、为严格管理有线电视台播放的境外影视剧,广播电影电视部规定凡有线电视台播出的境外影视剧须是经广播电影电视部审查批准,带有“广社有进字X X年第X X号”的批复号,并由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供片机构统一提供。凡未经广播电影电视部审批的境外影视节目,有线电视节目供片机构一律不得购买、发行。

   三、有线电视节目供片机构严禁购买、发行音像出版单位出版发行的境外录像制品(含电影录像带、激光视盘)

   四、购买音像出版单位出版发行的国产录像制品,必须经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对内容、版权进行审核,并贴有<<有线电视台节目准播证>>后方可向有线电视台提供。

   五、有线电视节目供片机构应以保证有线电视事业健康发展为宗旨,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坚持以社会效益为第一位,保本微利和保质保量的供片原则,确定合理的供片价格,提供清晰、优质的电视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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