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厅(局):
近一年多以来,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各地电视台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和团结、稳定、鼓劲的方针,作了大量的工作。屏幕形象大为改观,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但是今年以来,一些台乱播乱放海外影视剧的问题十分突出,对此各厅(局)台领导必须予以特别的重视。
最近,我部抽样调查了46家电视台(省市级13家,地市级33 家)的总共887个周次的海外影视剧播出情况,违反播出管理规定超量播出的占74%,每周播出少则6~8集,多则达20多集;更为严重的是在所播出的海外剧中,有60余部电视连续剧(主要是港台电视剧)和数十部电影是没有经过我部批准而擅自违纪播出的,其数量之大,时间之长,是前所未有的,如:<<京城四少>>、<<楚留香传奇>>、<<楚留香新传>>、<<上海风云>>、<<红尘有爱>>、<<胜者为王>>(又名)<<罪恶赌城>>等等。此次调查结果表明,不少电视台乱播乱放的状况几乎到了失控的程度,有些省级电视台也公然参与其中。这些电视台严重违反了党的宣传规律和我部的有关规定,实际上是自觉地为海外文化渗透提供条件。
乱播乱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原因是一些台的领导指导思想不端正,单纯追求收视军和广告收益,纪律观念淡漠。根据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要球,必须坚决加以纠正,为此,特通知如下:
1、各厅(局)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对当地的省、市、县电视台今年以来播出的海外剧情况作一次认真检查。对违纪超量播出的台,特别是对于播出未经我部审查批准的海外剧目(片名,产地,内容及来源)要一个一个查清。并分析原因,提出制止乱播乱放的措施。其中首先要查清省级台、省会市台、计划单列市台的情况。
2、认真执行<<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引进海外电视节目管理的暂行规定>>(广发地字[1990]817号)。现重申:“各电视台每天播出的每套节目中,电视剧、电影安排为:我国自制的不得少于百分之八十,引进海外的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其中黄金时间(18时至12时)播出海外影视剧不得超过百分之十五”。
3、凡是未经广播电影电视部审查批准的海外影视剧包括市场出版发行的海外剧的音像制品一律不得在无线电视台播出。今年各台在购买(含交流、交换)海外影视节目并拟播出时,首先要验证是否经我部批准,是否购买了播出版权。任何部门及个人都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擅自决定把社会上的音像制品和没有播出权的节目搬上无线电视的荧屏。否则,要追究有关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4、除经我部地方管理司批准的少数省的县级电视台试办文艺节目的试点外,其他县级电视台必须严格遵守“暂不办文艺节目”的规定,特别要严格禁止播出海外影视剧和录像片。
5、为了加强对电视节目的管理,今后凡全国性或跨省区的电视剧交易、发行活动,承办单位必须提前两个月报地方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举办这类活动。
6、各厅局对此次检查出的乱播乱放情况严重的电视台,可视违章违纪程度,责令有关领导作出检查,对问题特别严重又屡教不改的还可根据前述的“暂行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可责令停播整顿,以上通知,请速转发当地各级电视台,并将检查结果和贯彻情况于1月20日前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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