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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问答—— 民事诉讼部分

  · 什么地方可以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城市一般在街道办事处,农村在乡政府。

  · 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出现纠纷后是否还可到法院起诉?
  不可以。 民诉法第 111 条第 2 款规定,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 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一方起诉时没有说明,另一方又应诉的,人民法院是否有权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48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 若仲裁条款所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能不能到法院起诉?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46 条规定, 当事人在仲裁条款或协议中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或者选择裁决的事项超越仲裁机构权限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受理当事人一方的起诉。

  · 对仲裁机构所作裁决,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吗?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 58 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 民事案件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能不能重新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42 条规定,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起诉以后还可以撤回吗?
  可以。民诉法第 131 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撤诉是原告的基本权利之一,如果撤诉不损失国家和他人的利益,又是出于原告的真诚自愿,法院会准许撤诉的。

  · 什么叫“谁主张谁举证”?
  民诉法第 64 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此规定的意思是,当事人对自已的主张,要自已提出证据证明。例如甲认为乙欠了自已钱,就要提出乙欠钱的证据(欠条等)如果乙反过来说钱已经还了,也要提出自已的证据。

  · 当事人一时不能提交证据的怎么办?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76 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一时不能提交证据的,应根据具体情况,指定其在合理期限内提交。
  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确有困难的,应在指定期限届满之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
  延长的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 证据有几种,都有哪些?
  民诉法第 63 条规定了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由当事人提交的,主要有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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